松原市人社局“三到位”提倡企业合理增长工资
为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加大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力度,松原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狠抓政策落实,积极指导企业正常增长职工工资,力求做到“三到位”,帮助企业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一是政策指导与企业实际紧密结合,确保政策研究到位。把“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作为工作总要求,把合理调整和确定企业各岗位人员的工资水平作为工作目标。紧跟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政策,准确把握施行标准,指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状况、经济效益情况、以及人员素质配备等情况,制定年度工资增长计划。目前,吉林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原则上分为上、中、下三个标准,分别为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的13%、8%(基准线)、3%。
二是各类形式与多样载体全面结合,确保政策宣传到位。加强对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宣传,使企业和广大劳动者充分了解工资指导线对指导企业工资分配的作用。针对不同企业类型,分别采取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文件,利用报纸、网站等公共平台发布信息,结合日常工作,面对面向企业详细讲解等方式,督促市直各国有企业积极开展增长职工工资的审批工作,引导并建议市场化企业自觉按照工资指导线安排职工工资增长,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三是重点工作与常规业务持续结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重点要求企业优先保证普通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和农民工的工资增长。充分发挥三方委员会作用,倡导企业及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积极开展集体合同备案业务,规范操作流程,做好公共服务。对于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不按规定落实工资指导线的企业,不得参加县级以上先进企业评选,不能被评选为诚信企业和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其企业法人代表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参加先进个人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