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提升民生保障层次和水平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提出“以幸福长春建设为引领,着力提升民生保障层次和水平”,这都要求我们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位置,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在发展中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带领全市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谱写实现伟大梦想的长春篇章。 坚持在不断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在顺应矛盾变化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们要顺应这一变化带来的新要求,以幸福长春建设为引领,兜住底线、提档升级,着力实现涉及领域更广、层次水平更高的民生和公共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要突出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突出均衡普惠,提高公共服务品质。深入实施城乡居民增收“暖流计划”,统筹推进教育、医疗、养老等各项社会事业,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健康长春”建设,不断提升多层次社会保障水平。要突出群众关切,解决民生热点问题。坚持多看百姓的身边事,多听百姓的心里话,多算百姓的生活账,把群众身边的小事当作党委政府的大事来抓,进一步加大民生实事落实力度,着力畅通沟通机制和解决渠道,全力抓好保障性住房、交通出行、空气污染治理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让振兴发展成果惠及长春全体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