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施行警察职业荣誉制度

29.06.2016  23:06

  6月27日,省公安厅举行立功民警授奖仪式。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胡家福出席仪式,并为孙大鹏等4名荣记一等功的基层公安民警授奖。胡家福强调,要大力宣传公安英模的先进事迹,旗帜鲜明地弘扬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增强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努力打造一支有灵魂、有血性、有本事的公安队伍。

  去年以来,全省公安队伍涌现出一大批英雄模范人物,他们英勇作战、攻坚克难、秉公执法、无私奉献,彰显了人民警察的政治本色和责任担当。省公安厅通过举行立功民警授奖仪式和正在开展的“争做崔光日式好民警”活动,旨在推动全省公安机关不断掀起宣传先进、培树先进、争做先进的热潮,使全省广大公安民警学有标杆、赶有榜样,在全警营造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的浓厚氛围。

  据悉,此次举行立功民警授奖仪式,由厅长为立功民警颁发奖章和证书,在省公安厅尚属首次。去年8月,省公安厅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吉林省公安机关授奖仪式规范》《吉林省新录用民警入警宣誓仪式规范》《“吉林公安荣誉勋章”授勋仪式规范》《吉林省公安民警退休离岗仪式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具有吉林公安特色的职业荣誉制度。此次授奖仪式,是省公安厅首次施行警察职业荣誉制度。记者 王子阳

(责任编辑:李咏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