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信访局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措施 取得成效

01.02.2015  11:21

2014年,省信访局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措施,规范业务流程,着力破解影响信访问题有效处理的瓶颈性问题,取得成效。

 

实行逐级走访制度,有效推动初信初访问题及时就地办理。各级信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和省信访局《实施细则》,压实属地责任,规范接访程序,提高工作效能,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一批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就地解决。全省县以上信访部门受理的初信初访按期办理率达88%,国家信访局交办案件按期办理率达100%。

 

完善办信程序,认真解决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落实办信制度,规范办理程序。每个信访件办理结果都及时录入信访信息系统,做到要素齐全,过程清楚。加大了网上办信监督力度,专人负责跟踪督办。将超期未办理或已办理中存在问题的信访件,按地区汇总,反馈给各地区,限期改正。

 

打造网络受理平台,进一步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省市县三级网络受理平台基本建立起来,工作力量不断加强。省信访局成立了省网络投诉受理处,推动各市(州)信访部门建立了网络投诉受理工作机构,各县(市、区)确定了专人负责网络投诉受理工作。各级信访部门利用现有的基础设施条件,努力做好外网受理、内网办理、网上答复工作,业务程序和工作制度逐渐规范,群众通过网络投诉的信访事项,基本做到及时受理、按期办理、件件回复。

 

开展集中化解信访积案活动,着力推动信访疑难问题妥善解决。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信访积案集中化解工作,明确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和化解时限。对国家信访局交办的信访积案及时交办,逐案跟踪,全部办结。同时又梳理出903件来省访积案,及时向下交办,落实责任主体,定期调度情况,已全部办结。

 

坚持法定途径优先,积极推动访诉分离制度的落实。一方面,积极做好涉法涉诉信访人员的疏导工作,引导他们通过法律和法定途径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全力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各级信访部门坚持法律途径优先原则,对群众来访反映的信访事项,逐件进行甄别,把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问题剥离出来,与有关部门沟通,积极引导信访人依法反映诉求,推动信访事项按照职权法定原则进入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