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中国吉林网11月10日讯(郭明辉 记者何琳娣)今天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1月17日在长春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荀凤栖,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伟根、王守臣,副主任车秀兰、周化辰、王云岫,秘书长吴玉珩参加会议。
主任会议建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议程为: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吉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吉林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8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吉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草案)》,《吉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吉林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草案)》,《长春市水土保持条例》;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吉林省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关于推进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我省改善民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关于全省中医药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下转第三版)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上接第一版)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和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政府关于《对<关于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对<关于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法院关于《对<关于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进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书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全省推进“三个体系”建设、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情况的报告(书面);人事任免事项。
主任会议还听取了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方案,关于调整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关于2016年重点审查监督的省级部门预算范围及有关工作方案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