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20.03.2015  12:02

  3月19日讯(郭明辉 记者 何琳娣)今天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3月26日上午在长春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荀凤栖,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伟根,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守臣,副主任王云岫、李龙熙,秘书长吴玉珩参加会议。

  主任会议建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的议程为:审议《吉林省人参条例(草案)》、《吉林省国防教育条例(修订草案)》、《吉林省水文条例(草案)》、《长春市精神卫生条例》、《长春市残疾人保障若干规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镇绿化管理条例》;审议省政府关于《对〈关于全省培育发展新的支柱产业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对〈关于全省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对〈关于吉林省西部地区河湖连通工程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补充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人事任免事项等。

  主任会议还听取了关于省人大常委会视察全省产品质量工作情况方案的汇报、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编组及召集人的汇报、关于201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汇报。

(责任编辑:张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