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发生33起事故!的哥交代:7起事故是“碰瓷”
2月16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净月大队事故科民警在处理一起简易交通事故时,发现其中一名当事人有15年驾龄,还开了3年出租车,却在一年时间里发生33起事故。
经进一步调查询问,对方终于交代了7起自己驾车故意“碰瓷”获取钱财的违法行为。
一年发生33起交通事故
2月16日下午5点左右,净月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李阳正在单位值班,一名男子来到他的办公室,称自己的出租车被其他车辆剐蹭,需要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李阳经过询问得知,当天下午4点40分,这名男子驾驶牌号为“吉AY8642”的出租车在生态广场与一辆面包车发生事故。当时面包车变更车道要驶出广场,结果车辆的右后部与正常行驶的出租车的左前部发生碰撞,不过两车车损并不大,总共在1000元左右。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面包车应该在这起事故中承担全责。
但是,在询问事故具体经过时,李阳发现出租车驾驶员言辞闪烁,不像一名正常处理事故的当事人。出于职业的敏感,李阳调取了该驾驶员驾驶证的事故处理记录,结果发现从2015年12月份至2016年12月份,在一年的时间里共发生33起交通事故,而且绝大多数事故责任全是由对方承担。
“他是2002年考取的驾驶证,现在已经有15年驾龄,而且开了3年出租车。对于这样一名老司机来说,一年发生33起事故,非常不正常。”李阳说。
爱挑广场环路与面包车、货车碰撞
当李阳询问出租车驾驶员一年中发生了几起交通事故时,对方却自称只有三五起。“这明显与记录的数据差距太大,所以就让我更加怀疑了。”
面对民警的再三询问,这名驾驶员终于交代了7起自己驾车故意碰撞对方车辆获取钱财的违法行为,其中索要钱财最少的有300元,最多的有1700元。
据民警介绍,这名驾驶员姓许,今年33岁,长春市人。他称自己这么做,最初是因为马路上本来就堵车,对方还强行变道、超车,让他很生气,所以就索性撞了上去。后来,他发现有时即使是自己撞车,也是对方承担全部责任,还能从事故中获取钱财,他慢慢动起了小心思。
根据许某的33起事故,李阳分析出了一些规律。事故发生的现场大多数都是在广场环路内———因为车辆要想驶出广场必然得变更车道,许某往往就选择这些车辆下手。因为法律规定,如果发生事故,驶出广场的车辆要占主要责任或者全责。事故发生的时间集中在早晚高峰和中午时段,这些时段车流量大,发生事故后,当事人看车损不大,或着急上班、办事,或想破财免灾,多愿意选择拿钱私了。
对于选择碰撞的车辆,许某更愿意找破旧的微型面包车和轻重型货车。因为这种车辆在视觉上有死角,而且很多都只是保了交强险,没有全险,一旦发生事故,更容易拿钱现场私了。
驾驶员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
由于许某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目前已经被移交到刑警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长春交警提醒驾驶员朋友,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停车保护现场,用手机对事故现场和碰撞部位进行拍照,如果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异议,车损还不超过2000元,并且没有人员伤亡,要尽快撤出现场,就近到快速理赔中心进行处理。尽量不要贪图程序上的简便,而选择现场拿钱私了。如果遇有对方当事人主动索要现金、寻求私了的情况,要提高警惕,可以拨打报警电话寻求帮助。
同时,交警也正告那些想通过事故碰瓷的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违法犯罪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