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院所作工作报告在白山人大会上获全票通过

27.01.2015  15:59

  1月12日—13日,白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白山市检察院会议室举行,市检察院检察长喻春江的工作报告获得与会代表的高度肯定,全票通过。会议期间,市院组织院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旁听了各代表小组对检察工作报告的讨论,诚恳征求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喻春江检察长向大会报告了白山市检察院2014年工作。去年一年,白山市检察机关准确把握省检察院确定的“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总基调,全面落实“服务大局、规范执法、稳固基础、狠抓作风”的工作思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新的发展。一是围绕党委中心工作,主动助力白山绿色转型发展。二是积极投入平安白山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注重以严维稳。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边境安全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恶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注重以宽促和。从宽处理未成年人、老年人、初犯偶犯、邻里纠纷等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不批捕155人,不起诉107人,办理刑事和解案件61件64人,有效地减少了社会对抗。对 56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适用捕、诉、监、防一体化教育矫治机制,帮助其悔过自新。抚松县检察院在松江河镇建立了未成年人成长教育基地,江源区检察院对84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了社区矫正监督试点工作,这些做法得到了高检院和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注重矛盾化解。运用刑事和解、民事调解、控申疏解等工作机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15件,成功化解了全部涉检信访积案。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制定了《来信来访办理细则》和《民事案件申请监督指南》,引导来访群众依法有序表达法律诉求,解决了申诉难题。加大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力度,向18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提供救助资金36万余元;结合边境地区特点,制定了《外国人犯罪被害人救助实施办法》,在长白县设立了“涉外刑事被害人救助中心”,有效地维护了边境地区的和谐稳定。三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稳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全面提升查办案件效果。突出查办了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全面深化了预防工作。深入安全生产、社会保险、教育、金融、电力、交通等重点系统和部门,开展警示教育185场,受教育15000余人次。经市委批准,我院投资300余万元,在办公楼内建设了1500余平方米的“白山市党风廉政建设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为全市党员干部开辟了新的廉政教育阵地,是我省检察机关建成的规模最大、科技水平最高的数字化警示教育基地。四是以公正司法为检察工作生命线,有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着力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着力将民行检察打造成新的工作增长点。综合运用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赋予的多种监督手段,构建了多元化的诉讼监督格局,共提出民事行政抗诉2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4件,对正确判决、裁定进行息诉服判81件。着力构建和谐司法环境。检法两院沟通协商,达成“监督就是支持”的高度共识,会签了《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两级检察院分别在同级法院设立了检察官工作室,与审判管理系统实现网上互联,拓展了信息共享渠道。在市政府的支持下,与市直30个重点行政执法单位会签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相互协作的规定》,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五是把基层和队伍建设作为工作发展原动力,不断夯实检察事业根基。着力推进队伍专业化、提升队伍精气神、夯实基层基础。一年来,基层执行力和软实力切实得到提升,临江市检察院连续两届被高检院表彰为“全国文明接待室”;江源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六是将从严治检作为作风建设新常态,努力打造了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

  就明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发展思路和主要工作任务,喻春江检察长在报告中指出: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深入推进我市绿色转型发展的攻坚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六次全会作出的依法治市、从严治党,建设全省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先行区的重大战略部署,牢牢把握“服务大局、依法监督、稳固基础、强化作风”的工作主线,始终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推进我市绿色转型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强化法治思维,牢固树立高度自觉的大局观念。二是运用法治方式,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三是围绕法治要求,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代表们对喻春江检察长的工作报告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赞誉,普遍认为,喻春江代检察长所作的工作报告文风朴实、内容充实,白山检察工作实事求是、重点突出。特别是对明年工作的安排紧贴形势、思路清晰、目标明确、举措扎实,有力促进了白山的法治和谐建设。(周云龙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