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局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社会管理

23.08.2016  17:37

  8月22日,白山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社会管理工作的通知》,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社会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县局及市局相关直属单位要切实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组织管理。一要摆正心态,明确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文件规定,做好气象行政许可和防雷社会监管。二要认真开展防雷安全检测,提高检测覆盖率,避免或减轻雷电灾害的发生。三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油库、汽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执法检查。四要统计上报本行政区域内油库、汽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一类易燃易爆单位数量。同时要严格执行防雷收费相关政策。对未履行社会监管责任的县局及相关个人,市局将实行责任追究,并在目标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王晓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