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围绕病死猪等将严查监管部门渎职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级检察员霍亚鹏8月5日在新闻发布会上称,2014年至2015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渎职犯罪案件401件608人,该领域渎职犯罪背后往往隐藏着贪污贿赂等问题,会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难以估量的威胁。
今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近年来加强食品安全司法保护的有关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食品安全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深挖危害食品安全事件背后的渎职犯罪问题,” 霍亚鹏说。
霍亚鹏表示,在查处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等问题上,检察机关首先要找准办案主攻方向,不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检察机关要着重围绕食品许可证发放、添加剂使用等重点环节及“病死猪”、“地沟油”等高发问题,严肃查处食药监、质监、农业、工商等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渎职犯罪,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第二,重视整合检察机关内部资源,加强对外协作配合。检察机关的侦监、公诉等内设部门要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提高反渎职侵权部门收集、固定证据和准确适用法律的水平。各级检察机关要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与行政机关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
第三,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坚决纠正食品安全领域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在坚决查处这些领域渎职犯罪的同时,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行为,要积极探索以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依法履行职。
第四,注重惩防结合,营造良好的执法办案环境。在查办案件的同时,检察机关坚持惩防并举,注重搞好预防,对于办案中发现的监管机制、体制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发案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共同研究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促使有关部门强化监管意识和制度建设。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的食品安全领域渎职犯罪案件,要及时发布工作部署和查处成效等,回应社会关切,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
霍亚鹏还介绍说,检察机关办案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案件线索发现难。主要是有些地方上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的不够完善,特别是案件移送意识不够强,从而造成渎检部门发现也方面的案件线索存在一定的困难。
二是案件侦查取证难。食品领域渎职犯罪主体本身属于食品监管执法人员,其渎职行为隐蔽在日常监管工作之中,有较强的专业性,检察机关进行相关检验和鉴定时还要借助监管部门的力量,如果个别监管部门不愿配合甚至相互推诿,会给侦查工作造成一定阻力。
三是个别案件查办和处理周期长。由于危害食品安全渎职犯罪发案时间跨度长、领域广、环节多,案情复杂,不可否认,个别地区办理此类案件,存在侦查效率不高、法院判决迟滞等现象,影响了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