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男子二次醉酒驾驶 还伪造变更驾驶证
14.08.2015 13:37
本文来源: 新浪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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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绿园区交警大队针对大货车车牌不清、驾驶员酒驾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查,虽然违法现象不多,但仍有人名心存侥幸,最后被民警查处。
晚上8点半,两辆大货车在民警的示意下,停靠在路边,两辆货车的反光标识和车牌扩大号都不清晰,其中一辆还没有安装防撞护栏。交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男子被处200元罚款。
晚上9点,新竹路与基隆中街交会路口,民警对停车等红灯的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检查了半个多小时,没有发现酒后驾驶的现象。晚上10点,在景阳大路与春城大街交会路口,民警在抽检的过程中,发现一名男性驾驶员眼睛发红,通过吹气式酒精检测,该男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48毫克,属于饮酒驾车,男子被处以2000元罚款,记满12分,并吊扣6个月驾驶证。
晚上十点半,在绿园区交警大队,一名涉嫌醉酒驾驶及无证驾驶等多种违法行为的驾驶员,正在接受审查。民警介绍,该男子姓李,36岁,长春人,经过吹气式酒精测试,该男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1毫克,属于醉酒驾车。同时,交警发现,这名男子再去年10月就已经因为醉酒驾车被吊销了驾驶证,该男子还伪造变更机动车驾驶证,将自己哥哥驾驶证上的照片,替换成自己的,该男子称,他是趁哥哥出门时,伪造了驾驶证,哥哥并不知情。
随后,该男子被带往绿园区医院进行抽血检测,48小时后出具结果,如果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就属于醉酒驾驶,男子将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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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8.2015 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