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共享联盟昨正式成立

23.01.2015  11:45

全国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共享联盟1月22日在杭州成立,目的是通过建立电商企业质量信息互联互通机制,使电商企业特别是电商平台之间及时交流和传递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等内部质量管理信息,使质量违法失信者在电子商务领域“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质检总局副局长张沁荣是在全国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共享联盟成立会议上作出上述表示的。

 

我国电子商务产业迅猛发展,去年前三季度,我国网络零售交易额达1.8万亿元,同比增长49.9%,网购用户达到3亿人,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但在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方面,假冒伪劣现象还比较突出,消费者对此反映强烈。目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分散在政府监管部门、电子商务企业等单位中,由于这些单位之间缺乏互联互通机制,电子商务质量管理领域“信息孤岛”现象突出。

 

张沁荣表示,前一阶段,上线运行了质检总局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下一步,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采集系统,形成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大数据库”;进一步完善信息分析系统,利用“大数据”技术对信息进行筛选、分析和判断,形成预警通报。

 

张沁荣强调,通过建立政企质量信息共享机制,政府监管部门能够及时从电商企业获取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违法失信信息,及时跟进监督检查,准确锁定目标,对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违法失信行为实施精准打击。

 

据介绍,共享联盟是由质检总局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中心(杭州)发起成立,由国内电子商务企业、产品质量监管部门、检测机构、科研院所、行业协会自愿组成的一个公益性、非盈利性组织。首批联盟成员单位包括阿里巴巴、京东、1号店、唯品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