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政府发文要求做好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

31.03.2015  17:30

  近日,珲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气象(雷电)灾害风险险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市内城乡规划、重大工程、易燃易爆场所、民生工程、特殊工程、塔式建构筑物、人员密集场所等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进行气象(雷电)灾害风险评估。 

  珲春市人民政府的这一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气象工作政府化工作进程,同时也表明了政府大力支持气象(雷电)灾害风险的防护工作,对提高珲春市气象(雷电)灾害风险防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也为珲春局在今后开展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夯实了稳固基础。(丁静 郭婧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