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数据造假当严打

23.07.2016  20:03

  环境保护部近日向媒体通报了今年上半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案例,要求各地持续保持对这类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列入执法检查重点。

  我国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就达到1.4万多家,环保监测人员人手少、任务重,靠人工监测根本忙不过来,大量自动监控设施提供的环保监测数据至关重要。然而,近年来部分不法企业在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上“做手脚”的现象,禁而不止,屡见不鲜。这些企业采取的手段五花八门,有的“简单粗暴”,通过各种手段,对样品进行稀释。有的则有一定“技术含量”,例如在自动监控设施分析仪参数设置上造假,导致实际监测结果与上传数据不一致。

  这些企业敢于铤而走险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违法成本低”。从环境保护部通报的这8个案例来看,罚款最高的为24.5万元,少的只有2134元,有一家把取样管拔插至矿泉水瓶中的企业,甚至没有被罚款。这样的罚款额度,和企业长期超排、偷排动辄“节省”的几十万、几百万元来比,无疑是“很合算”的;新环保法加大了对自动监控设施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规定可以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拘留,这8个案例中,均有责任人被处以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但拘留的并非企业主要负责人,真正的“责任人”可能是躲在幕后的。由于认定难、取证难、程序繁琐,新环保法规定的行政拘留条款,还是难以起到很强烈的震慑作用。

  在一些地方,企业在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上弄虚作假,地方环保部门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和环保监管体制存在的障碍有关。现行管理体制下,地方环保部门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有的地方政府抓GDP增速这一手硬,抓转方式、调结构这一手软,在生态环保考核分量增加的情况下,地方环保部门就有可能在监测数据上暗度陈仓,千方百计使企业环保达标率等数据好看一些。

  严打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让“电子警察”发挥作用,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加密比对频次很有必要。而且检查和比对时,要不定时间、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直接认定,使造假者措手不及。

  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生产、销售、运维的厂商,在依法予以罚款等处罚之外,还可以考虑将其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让弄虚作假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得不偿失。同时,鼓励公众对企业环保数据造假进行举报,及时向社会公开查处结案的案件,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

  而要遏制地方环保部门数据造假及纵容造假的行为,就要对其加强数据抽检核对,同时加大党纪政纪、法律责任等层面的问责力度,对数据造假者、失职渎职者予以重罚,让他们付出巨大代价。

  环保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仅会误导环境管理决策,贻误环境治理时机,对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损害,而且会严重影响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对环保数据造假必须“零容忍”,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打击数据造假行为,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让老百姓的实际感受和监测数据“合拍”。

 

(责任编辑:贾晓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