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环保局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

01.04.2015  10:31

  2015年,洮南市环保工作总的指导思路是: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和白城市环保局的统一部署,全面完成十二五环保规划目标,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守护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

  具体做好以下几项环保工作:

  一、加快实施总量减排工程,确保完成减排目标。持续加大污染减排力度,形成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三力并举”之势;抓好洮南热电厂脱硫脱销项目和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工程,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大力推进农业源减排;积极稳妥推进我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继续加强减排监测体系的监管和全面建设。

  二、严格环境准入,促进经济优化升级。强化建设项目的源头监管,严控环境准入门槛,遵守国家产业政策,绝不越权审批;创新环境管理手段,多方位提供环境公共服务,为经济建设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三、加强生态文明创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是继续做好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加大对福顺镇环境整治的整镇推进工作力度,抓好生态村、生态乡的创建工作。二是对规模化养殖场加强监管,进行综合治理。着力做好污染防治和减排工作,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文明城市贡献力量。三是抓好洮南市金塔集团1万亩有机辣椒种植基地、洮南市1万亩有机黑水西瓜种植基地的建设。

  四、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维护好市民的环境权益。为保障市民的环境安全,我局将继续提升环境执法能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一是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进一步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防范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开展“清水”专项执法行动,有效保护水源地。

  二是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蓝天工程专项行动,按白城市要求对造成大气污染的餐饮油烟、秸秆焚烧、工业粉尘、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小锅炉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2015年底前,我市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淘汰50%以上;划定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面积不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50%,并向社会公开;

  三是加大查处违法案件力度,保持铁腕执法的高压态势,完成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责任到人,认真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摸清排污底数,排查安全隐患。切实采取新法赋予的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行政强制手段,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四是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全年不发生群体上访事件。

  五是完善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为百姓提供更多的排污收费信息、验收信息、环评信息等环境信息和政务信息,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保证市民的监督权。

  五、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测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监测手段和监测能力建设,加强饮用水源地监测和信访监测以及各项常规空气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做到数据准确科学,真实有效,为依法治理环境污染、依法收缴排污费提供科学数据。

  六、加强宣传,在全社会营造群众支持的舆论环境。我局将以世界环境日、地球日、三下乡等活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的环保参与意识,同时加强环保网站的内容建设,及时更新信息,发挥便民服务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全民的环保意识。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为重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十项禁令”,规范行为,提高效能,做到环保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保障环保工作更好发展。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