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开展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检查整治督导

17.05.2017  15:21

  记者从5月16日在国土资源部召开的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督导调研动员部署座谈会上获悉,近期,国土资源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三部门将组成9个调研组,赴全国25个产煤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督导调研。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凌月明在座谈会上强调,调研组要深入基层,实事求是,总结地方好经验好做法,为今后建立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打下基础。

  座谈会上,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管理司负责人介绍了专项行动前一阶段工作进展。总体上看,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工作进展顺利,大部分地区已经完成了煤矿企业自查自纠工作。

  按照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开展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督导调研的通知及工作方案,9个调研组中,7个组由国土资源部牵头负责,2个组由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牵头负责,将分赴各地进行实地调研,督促各地加快推进工作,指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凌月明对督导调研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深刻理解开展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压力层层传导到各地基层政府、相关部门、煤矿企业乃至一线矿工,共同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及时总结宣传地方好经验好做法,为建立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打下基础。二是明确任务,把握重点。要通过调研,收集资料,听取汇报,了解掌握调研省(区、市)的工作进展,对进展慢的,督促按照总体部署加快推进;选取1~3个典型煤矿进行实地调研,查阅矿山建设、生产等有关资料,对调研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线索,要当场指出,督促整改、查处;5月底前完成督导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组织召开调研成果交流座谈会。三是精心组织,认真负责。调研组要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强化责任分工,确保专项检查整治取得实效;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严守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