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热集团严查供热“短斤少两”低于18℃追责

08.04.2016  09:24

  城市晚报讯 按长春市弹性供热要求,长春市供热期为次年4月10日。如今距离供热结束日期越来越近。为了让居民满意,让居民室内温度达标。昨日,长春市热力集团稽查人员开展了供热大排查活动。长春市热力集团领导要求,在供热期间绝对不允许各热力分公司搞低温运行。要求辖区热力分公司供热期间保证不能低于18℃。否则长热集团按照公司考核机制对所属分公司进行通报处理。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