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港澳游实为购物陷阱 几经周折旅行社还款

14.02.2015  02:24

家住公主岭的王先生夫妻和另外三个亲戚一行五人,去年9月中旬在远房亲属的安排下,以580元一位的价格参加了7天港澳游,本以为是一次开心之旅,却不想在旅行中,被无数次“倒卖”,从一个团到另一个团,记不清被“倒卖”了多少次。在香港还购买了近3万元港币的彩金饰品,回来后,和旅行社协商交了1000元路费退货,但钱却迟迟退不回。2月12日,王先生等人终于拿到了退货款两万元。

 

王先生的女儿反对父母这次的旅游。“一听价格就觉得是骗人的,但亲戚于女士说,这是他们保险公司给大客户的福利,剩下的钱都是公司补。”王同学介绍,虽然她反对,但父母和其他三个亲戚觉得不能被骗,每人交了580元钱。

 

没签合同,给买的长春到深圳的火车票,他们五个就上车了,开始了七天港澳之旅。”王同学称,根本没签旅游合同,也没有导游同行,只有这五个人。“到深圳有导游接,但被告知是购物团。”王同学称,父母回来后给她讲述旅游经过,她印象最深的就是父母不停地被“倒卖”,5个人全程购物大概花了4万多元,其中大多花在香港。

 

王同学觉得父母买的彩金饰品手镯觉得不值,就找到于女士。“她不承认是保险公司对客户的福利,只是帮长春的一家旅行社揽客。”王同学称,在他们强烈要求下,于女士带他们找到了长春康旅国际巨星旅行社,要求退货。

 

协商了几次,后来交了1000元的路费,旅行社同意帮着退货了。”王同学称,是去年11月中旬把彩金饰品交到旅行社的,共27000多港币的彩金饰品,旅行社给打了收条。今年2月11日,王同学接到旅行社通知,让她12日到春铁大厦旅行社原址,给她退钱。“给了两万元,还让写收了钱就和旅行社无关的。”王同学称,彩金饰品的钱折合成人民币大概在21800元左右,但旅行社称,只能退两万元。

 

为了春节开心旅游,市消费者协会钟萍秘书长提醒市民,每年关于春节旅游消协接到投诉最多就是购物和合同方面的。“除了选有资质、口碑好的旅行社外,线路、景点等要看仔细,对报价特别低的要格外注意,小心上当,一定要签旅游合同,还要注意合同细节。”钟萍说,签合同前,一定要看好合同里面的细则,尤其是对自己不利的条款,如有不想购物、不想转机等要求,最好都签到合同里,落到纸上要比口头约定方便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