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习近平这十句话意蕴深远
1月1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1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这是继12月13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后,习近平总书记再一次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重要指示。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博大精深、高屋建瓴。让我们一起随着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金句,感受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
党的十九大提出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把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列在深化党中央机构改革方案第一条,着眼点就是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形成以党内监督为主、其他监督相贯通的监察合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改革,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2018年12月14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初心,就是要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推进公权力运行法治化,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
——2018年12月14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要教育监督各级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上下左右有界受控的,切不可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
——2018年12月14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要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做实做细监督职责,深化政治巡视,完善巡视巡察战略格局,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
——2018年12月13日,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
要时刻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努力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2018年12月13日,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
推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一个实际举措。要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推动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要强化自我监督,在内部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2018年3月28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党的十九大对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部署,目的就是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在党和国家各项监督制度中,党内监督是第一位的。
——2018年2月26日至28日,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上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国家监察委员会就是中国特色的国家反腐败机构。国家监察委员会同中央纪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2018年2月26日至28日,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上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报告
要积极稳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把握和工作衔接。各级纪委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干部队伍,为全党全社会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
——2017年1月6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