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消协提醒消费者警惕各种“潜规则”陷阱

13.03.2015  05:06

在市民日常消费中,存在许多的“潜规则”,这些“潜规则”让消费者防不胜防。3月12日,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公布这些潜藏在消费者身边的各种“潜规则”,提醒消费者消费时,要小心“陷阱”。

 

潜规则一:驾校加钱考照成“潜规则

 

由于报考驾照的人数日益增多,学考配套少,学车拿证难,排队约考慢,监管漏洞多,大部分学员从报考到取证时间均需半年以上,这为部分不良驾校和个别教练提供了“钻空子”的机会,加钱千元“插队”、 “高价快考班”等潜规则层出不穷,损害了学员的合法权益。

 

消协点评:

 

学员在选定学车的驾校并与之签订合同、交纳学车费用后,就已经与驾校之间建立了培训合同关系,驾校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安排学员学车、考试,这是驾校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如果驾校长期不安排学员参加学车并安排考试,或需要收取额外费用才肯安排学员学车、考试,就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加钱考证侵犯了其他学员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另外,驾校也涉嫌违法商业贿赂。

 

潜规则二:影楼先低价签约再高价卖底片

 

尽管部分影楼在消费者预约时声称“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套餐价格中”,但在拍摄完成之后,其工作人员总会想方设法说服顾客进行“二次消费”,即高价购回相关底片,否则他们有自由使用未购买部分相片权,部分消费者为求心安或完美,无奈选择高价购回。

 

消协点评:

 

影楼在事先声明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套餐价格中的情况下,又说服消费者高价购回底片,实际上是向消费者隐瞒了真相,存在欺诈的嫌疑。 影楼高价出售底片的行为虽然不合理,但却没有被法律明确禁止,因而处于“灰色地带”。消费者可以通过事先与商家约定好底片的处理事宜等服务内容,并将约定写入合同等方式来防止商家高价出卖底片,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潜规则三:收“开瓶费”属侵权行为

 

消费者如自带酒水到酒店、餐厅、KTV等场所消费,部分经营者擅自向消费者收取数十元至数百元不等的所谓“开瓶服务费”;部分服务场所还收取较高的“茶位费”,不管是否真正需要,收费是否合理,消费者都得“买单”。

 

消协点评:

 

餐饮娱乐服务场所收取高额“开瓶费”、“茶位费”属于该行业的普遍现象,其实际上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开瓶费、茶位费往往都是经营者强行附加给消费者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规定。在《合同法》第四十条对格式条款的规定更是严格,除了适用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外,格式条款还特别规定了“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经营者拟定开瓶费、茶位费有违公平原则,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因此该条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