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开展海绵城市和城区试点工作 城市防涝不再“修管子”

28.12.2014  11:42

  日前,省住建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的通知,要求各市州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技术指南,编制专项规划并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这意味着今后我省城镇排水防涝系统的建设将不再以“修大管子”为主,建设理念将发生彻底转变。

  根据《指南》,今后城市建设将强调优先利用植草沟、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等“绿色”措施来组织排水,以“慢排缓释”和“源头分散”控制为主要规划设计理念。

  建海绵城市就要有“海绵体”。城市“海绵体”既包括河、湖、池塘等水系,也包括绿地、花园、可渗透路面这样的城市配套设施。雨水通过这些“海绵体”下渗、滞蓄、净化、回用,最后剩余部分径流通过管网、泵站外排,从而可有效提高城市排水系统的标准,缓减城市内涝的压力。

  设计建设过程中,既有的老旧建筑可通过雨水管断接技术,利用社区内部的花坛、绿地等空间布置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市政道路可结合道路绿化带、树池等绿化空间布置生态树池、植草沟等低影响开发设施;也可将老旧社区雨水管线接入周边公园、水体、集中绿地。 (记者  刘瑛) 

(责任编辑:杨美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