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浴池办理会员卡 浴池换老板会员卡不能用

30.01.2016  10:09

  浴池还在,但该店会员卡却被通知作废,不能继续使用了。只因为在前一位老板那里预存的钱,这让不少市民难以接受。29日,市民陈先生向本报反映了他遇到的烦心事。

  因为离家近,市民陈先生在人民大街与湖滨路交会附近一家大众浴池买了澡票,20张共200元,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家里不少亲戚听说此事觉得便宜,也跟着购买了这个浴池的澡票,全家人一共买了1000多元的澡票。然而在2015年年初,该浴池换了老板,新老板同意接手原来这些老顾客,但统一将他们手里的澡票换成了一张会员卡。

  陈先生觉得换成卡使用起来也挺方便,每次去洗澡带着卡,洗一次刷一次。没想到就在今年元旦当日,他持会员卡去洗澡时,看到该浴池门上贴了通知,大意为从原来老板手里接管过来顾客的会员卡自当日起作废,不能使用。

  此举让陈先生非常不满,“贴出一张通知,我们手里这些预先交的钱就用不了了!”他说,直到目前,全家仍有89张澡票890元钱没有使用,事发后他将此事投诉至工商局,但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前来沟通协商后,该浴池老板承诺只退给陈先生300元,他对此并不满意。

  在陈先生提供的会员卡上,记者仔细查看,并未看到有关有效日期的任何标注,只是有一条为“在有效期内使用”。

  29日下午,记者联系了该浴池。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通知是按照老板的意思发的,对待从前老板处接管的会员,均按照原来澡票上约定的日期来执行。有部分顾客对此有异议,可以到店里找老板协商。

  对此情况,吉林刘继业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表示,如果该大众浴池未更换店名,那么新老板应该履行前老板欠下的债务,也就是说老顾客手里的澡票应该是有效的。既然是有效合同,新老板接手后只是将澡票换成了会员卡,是履行方式发生了变化,而对有效期没有明确的约定。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履行原来的有效合同,也就是说新的会员卡执行原来的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