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法院全面部署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01.06.2016  00:26
  法制网讯 记者 张淑秋 通讯员 王洁瑜 孙兵 5月22日、23日,吉林省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在长春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国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交流了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经验,并重点就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进行部署推进。

  会议提出,要不断深化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改革,严格控制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减少法官对审委会依赖心理,最大限度调动合议庭法官工作积极性。同时,充分发挥审委会在统一裁判标准、总结审判经验、讨论审判工作重大事项等方面的宏观指导职能。要全面落实院庭长办案,明确院庭长办案数量,特别是要落实院领导办案。要建立专业化合议庭,有条件的法院,可以分别在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庭组建专业合议庭。要有效调配审判资源,实现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要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对改判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对所有案件进行常规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普遍问题及时反馈给一线法官;对个别引发信访的案件,还要进行信访案件评查。要统一裁判规则。一方面,要不断加大专题培训力度,充分发挥业务骨干在本领域的业务指导作用,省法院将在继续深化民商事专题培训的基础上,筹备开展刑事、行政专题培训。另一方面,健全完善类案参考制度,建立全省典型参考案例库,形成统一的参考案例供全省法院法官查阅参考。要加强审判调研,着力解决裁判尺度不统一和调研审判“两张皮”问题。加大电子法院应用。提高法官专业素质。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吉林省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