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党组专题研究未成年人审判工作

18.03.2021  17:34

3月17日,省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省法院涉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安宁,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民族兴旺发达。全省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等,努力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要加快建立未成年人审判领导工作机制,省法院在刑一庭设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综合统筹未成年人审判指导、参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管理等工作,各中级法院也要加快设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努力推动新时代少年法庭工作实现新发展。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情况,整合优势资源,在坚持部分法院涉未成年人民刑案件集中管辖模式的基础上,突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专业化,推广在刑事审判庭组建专门合议庭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门家事审判庭审理辖区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等经验,并加快推动在城区人民法庭加挂少年法庭。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完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操作流程,细化各项工作机制,确保审判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要探索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前社会调查机制,了解未成年人家庭、生活、学习等情况,有针对性施策。要将法庭教育设定为庭审必要环节,促进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认罪服法。要定期对监狱服刑、社区矫正未成年人进行回访考察,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帮教,并对有困难的涉民事案件未成年人在弥合亲情、就业等方面落实帮扶制度。要完善法治进校园机制,选派优秀法官兼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通过组织模拟法庭、上法治课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防治校园欺凌,促进平安校园建设。要充分发挥司法社会功能,及时向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有利条件。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加强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培训,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重点,将心理学、教育学等纳入培训范围,进一步提升法官沟通、疏导、调解水平,并注重同类型案件梳理总结,努力培养一支业务过硬、知识丰富、熟知未成年人特点的专业化审判队伍。要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专项台账及专门考核机制,将社会调查、心理疏导、法庭教育、延伸帮教、法治宣传等工作纳入未成年人案件统计台账,制定与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相适应的评价考核标准,科学评价少年法庭工作业绩。要建立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合力。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协作配合,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效预防、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要积极调动全社会力量,推动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未成年罪犯安置帮教、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等措施落地落实,与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