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引领吉林振兴之路
田文广
刚刚闭幕的省委十届四次全会,通过了《中共吉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吉林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通过的《实施意见》,把吉林法治建设推上了新高度。
这是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政策方针和重大工作部署在吉林的细化、实化、具体化;这是对吉林人民更高的法治要求的积极回应。
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早在2013年9月,省委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法治吉林建设的意见》,对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推进法治吉林建设作出重要部署。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再次强调把法治吉林建设作为重要任务,之后就法治领域提出10个方面34项具体改革任务。今年3月,我省被中央政法委确定为6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研究制定的《吉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中的一些做法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当前,我省正处在调整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依法治省,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的历史时期,以法治方式疏浚改革洪流,以法治思维化解矛盾淤积,以法治引领、规范和保障吉林振兴,是不二选择,正如舟楫相配,方能得水而行、乘风破浪。
全会通过的《实施意见》,立足吉林实际,坚持改革方向和问题导向,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领导、强化依法治省各项保障措施等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诸多依法治省的新思路、新举措。《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吉林全面振兴对提高法治水平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回应了人民群众呼声和社会关切,凝聚着全省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吉林的思想共识,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不言而喻,必将对建设法治吉林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如果不沉下心来抓落实,再好的目标,再好的蓝图,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吉林的蓝图绘就,我们不能有“等等”、“看看”的心态。目标明确了,思路清晰了,措施具体了,就要抓紧时间落实。是不是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见实效,是对党的作风、干部作风的检验,是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成果的检验。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正在看着。
同样重要的是,我们也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吉林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各个领域,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党建各个方面,政治性、政策性非常强,一定要站在战略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高度,充分依据本地、本部门实际,科学谋划、统筹推进。
踏上国家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新的征程,依法治省的号角声声,更需要我们拿出吉林人的“精、气、神”来,励精图治、奋发进取、埋头苦干,为实现“科学发展、加快振兴,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