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参加法官入额集中考试

17.05.2015  10:39

5月16日8时30分,随着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147名法官走进考场,参加法官入额集中考试,标志着全国首家高级法院法官员额选任工作全面启动,也是吉林高院推进司法改革迈出的坚实一步。

 

按照《吉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规定,吉林高院把法官员额控制目标确定为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总数的34%,同时预留员额总数10%的比例,本次选任员额内法官126名,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总数的30.6%,占现有法官总数的52.5%。

 

对法官员额选任,吉林高院对所有申请入额的法官一律采取“考试+考核”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其中考试统一委托第三方命题和阅卷,主要测试法官实际办案能力和审判工作经验,而不局限于对法条和理论的死记硬背。考核立足于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和职业品德,在坚持政治标准的同时,把业务水平、业务能力和职业品德作为选任法官的重要标准。所有进入到员额内的法官,包括各级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全部到司法一线办案,完成规定的办案任务,并按照审判责任制的规定,承担相应的司法责任。

 

考试设置了严格缜密的考试实施流程,并制定了严格的考试纪律,参考人员一旦违反,即被取消考试资格及考试成绩。同时为确保选人用人公信度,笔试当日,吉林高院还邀请了部分省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巡考。笔试现场采取全程录像的方式,对考试各个环节进行记录。

 

对法官员额制改革试点,吉林高院采取了“三级联动、自上率下”的工作模式,确定今年启动改革试点的17家法院分两批进行,省高院率先开展,为其他试点法院作出表率,以强化对第二批法官员额选任工作的示范指导。笔试结束后,相关选任工作将随即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