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检察:连续五届被最高检授予“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31.10.2017  00:05

 

  “自2000年以来,我们院已经连续五届获此殊荣了。”梅河口市检察院控告申诉和刑事执行检察部副部长张长军说。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出《关于表彰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的决定》,再次授予梅河口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

 

  据了解,梅河口市检察院以检察改革为契机,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和制定《控告举报工作流程》《首办责任制》《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检察长接待制度》等工作机制。

  “我们建立了首办责任制,并将这项制度作为公开承诺向社会宣传,立足窗口服务,提出了‘三个百分之百’,不断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张长军说。此外,梅河口市检察院还提出了规范化工作的“五个心”和“八个及时”;在接待中,坚持热情、文明、公正的原则,明确提出了“二个不准、五个一样”;推行以尊重人、关怀人、服务人的“人性化”办案理念;积极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不断完善《检察长接待制度》。

  三年来,梅河口市检察院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214件,其中接待来访95件,处理来信119件。开展法制宣传30多场,现场接访群众5000余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8000多份,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20余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