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地税局增设高拍仪,唯一住房证明收费将被取消
记者从汪清县地税局了解到,该局积极与房产部门协商、探讨,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实现房源信息共享,并于近日在房产服务窗口增设高拍仪。4月1日起,唯一住房证明收费项目将被取消。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此项惠民服务,一年可为前来办理业务的纳税人节省十余万元的费用。
据了解,以往纳税人到房产部门办理房产交易手续时,需要在房产与地税业务窗口多次往来,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才能完成相关税收手续。按照规定,个人交易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则可以享受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而要享受到此项优惠,就需要纳税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单身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在办理房产交易手续的整个过程中,纳税人除了要缴纳契税外,还需花费约45元的证明费及资料复印费。
为了减少排队等候时间,让纳税人少跑腿,减轻经济负担,汪清县地税局与房产部门积极协商、探讨,建立了信息交换机制,实现房源信息共享,为纳税人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4月1日起,40元的唯一住房证明收费项目将被取消。该局还在服务窗口增设高拍仪,免去了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单身证明)等资料的复印环节,直接将资料转化为电子文档,达到一次收集,反复使用的效果。
3月16日,此项惠民服务“试运行”首日迎来了第一位受益人——赵树海。当日,他购买了位于汪清县大安路的一处46平方米的平房,并且享受到了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的优惠政策。“所有手续在一个窗口就全办完了,还不用跑来跑去地复印,真是太方便了。”赵树海高兴地说。
去年,汪清县地税局共办理房产交易业务2400余宗。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以去年的业务总量为基数核算,每宗业务省去45元的证明费及资料复印费,那么一年可为前来办理业务的纳税人节省十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