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北区五举措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2.06.2016 15:16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大力发展科技型、环保型、资源综合开发型企业,注重发展循环经济,杜绝新上污染严重、资源浪费的项目;积极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和联片供热工程的实施,通过城市集中供热管网的延伸,取缔拆除全区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锅炉,从根本上改变供热方式,减少取暖锅炉比重;加强油烟污染防治,强化餐饮企业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池北区从事餐饮业的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必须安装油烟净化器,计划年底餐饮业油烟净化器安装率达到100%;严格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大力推行绿色出行方式。
二是推进水污染治理,确保水环境安全。 加大对污水处理厂的检查力度,重点对污水处理厂的在线监测系统、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要求污水处理厂完善各项运行台账,定期报送运行记录,并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积极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加大三处饮用水源地的检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杜绝饮用水源地周边出现新、改、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确保全区饮用水安全。
三是加大噪声污染治理,营造宁静环境。 开展重点噪声源治理,严格高噪声项目审批,明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控制,严格限定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控制社会生活噪声,加强商业、文体活动、室内装修等噪声监管执法。 三、加大池北区生态环境项目管理力度。 一是严格环保准入,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不管效益多大,都坚决不予审批。 二是加强建设项目服务水平。 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理念,尽力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并主动上门服务,帮助业主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加大法律政策宣传力度。 大力宣传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的相关法律法规,说明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取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提高群众和项目投资者的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工作再上新水平。 四、加大池北区生态环境执法力度。 一是全面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池北区、环保局、社区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现对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 二是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加强环境监察,突出污染源现场监察、生态环境监察、燃煤设备专项检查;对于典型环境违法和污染案件,加大行政处罚、挂牌督办、媒体曝光、责任追究力度;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运用法律武器将“利剑斩污”行动打出声势,提高环境执法监管的震慑力。 三是加大生态环境监察硬件投入。 巩固提升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配全配强调查取证等执法装备,全面推行“阳光执法”,推行执法记录仪和移动执法平台。 四是创新环境执法手段。 建立健全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克服单打独斗的不利局面。 五、加大池北区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 一是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主要是对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方面的投入,使人员素质得到提升、执法装备得到改善,监测技术得到提高,环保知识得到普及宣传。 二是积极争取国家、省项目投资和各项奖补资金,缓解地方财政运行困难,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和物质支撑。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是全世界共同关注并致力推动的重要事业。池北区将以建设世界名山、打造文化名城为为目标,举全区之力,在省委、省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保护第一”原则,严格执行和落实国家生态保护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提升设施功能,强化综合管护,确保长白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 环保厅)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22.06.2016 15:16
《民法典》: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典范性准则
改革开放后,林业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16号)
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林业厅
吉林省林草系统召开秋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
9月27日,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