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省民委兼职委员单位在推进民族工作、促进民族聚居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江苏省于4月3日召开省民委兼职委员全体会议,交流民族工作经验做法,讨论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意见(讨论稿)和“十三五”期间民族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扶持项目建议方案,部署推进“十三五”时期全省民族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江苏省政府许津荣副省长、谢润盛副秘书长、省民委李国华主任以及全体兼职委员、联络员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李国华传达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近年来全省民族工作和“十二五”期间民族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扶持项目进展情况,并就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意见(讨论稿)和“十三五”时期全省民族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扶持项目建议方案作了说明。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卫生计生委等6家单位就开展民族工作的经验做法作了交流发言,其它兼职委员单位作了书面交流。许津荣充分肯定近年来江苏民族工作取得的成绩,要求大家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民族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她强调,要紧紧围绕“两个共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上新台阶。要进一步完善省民委兼职委员机制,形成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合力。各兼职委员单位要继续加大对民族聚居地方的帮扶力度,认真做好“十二五”期间扶持项目的扫尾工作以及“十三五”时期扶持项目的实施准备工作。省民委要加强协调,分解制定年度实施计划,跟踪项目实施进度,及时通报项目实施情况,保证顺利实现扶持项目建设目标任务。会议确定,“十三五”期间江苏全省民族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扶持项目总投资约3.32亿元。涉及交通项目2个,投资1.5亿元;水利建设项目4个,投资1.55亿元;教育项目3个,投资1121.93万元;文化项目4个,投资512万元,卫生项目2个,投资170万元;经济发展项目1个,投资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