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法院廉政建设担“双责”

12.12.2016  15:38
  永吉县法院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严格实行“一案双查”。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一个自上而下的责任链,形成整体合力。同时,他们还以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推动院务管理,以规范有序的院务管理检验党风廉洁建设成果,促进了“一岗双责”的落实,形成了工作监督检查院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传导压力,凸显了党组的主体责任,使党风廉洁建设得到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