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招聘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信息
根据工作需要,吉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招聘工程质量监督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工程质量监督岗位,常驻水利工程现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2.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工程师以上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水力机械设备安装及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具备丰富的水利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工作经验。
2.熟练掌握与水利工程有关的施工规程规范及工程技术标准。熟悉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掌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法。
3.责任心强,工作尽职尽责。
4.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档案资料整理水平者优先。
三、聘用期限及工作待遇
1.聘用期限和方式
一年一聘,每次聘期为12个月,第一年聘用时试用期二个月,期满合格后正式聘用,与所在工程的项目法人签订聘用合同。在工作期间,若发现受聘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所要求的条件,或有违法违规行为,聘用方将随时解聘合同。
2.聘用期内工资标准面议。
3.聘用方负责工作期间的住宿和场内交通。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一律采取信函报名方式。应聘者可将个人的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制作成扫描件,发入邮箱:[email protected]。也可将前述材料的复印件邮至:长春市人民大街8220号,邮编130022,质监站收。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被录用的人员将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未接到电话通知的,即未被录用,招聘单位不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间
2017年1月10日至2017年3月1日。
联系人:曹福君 0431-8539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