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遭遇不讲理大妈连打带骂 霸道惯了袭警可不成

17.12.2015  09:51

  民警正常执法,却遭遇不讲理“大妈”,又是推搡又是骂人,明明自身存在违法行为,却仍然有恃无恐。最终,该女子被民警带到了派出所,目前该女子因涉嫌妨碍公务,已经被刑事拘留。

  女子违章停车 交警执法却遭阻挠

  事情发生在12月15日上午9点多,当天上午,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绿园大队一中队民警李光和一名协警像往常一样到春城大街上执勤,因为春城大街早七点到晚七点全线禁止停车,民警每天都要到该路段疏导交通。“西安大路与春城大街交会处有一个大型商场,而且还是长途客车的一个经停站点,所以经常有一些大客车停在路边等乘客,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因为一旦这些车停在路边,过往车辆就得堵车。”李光说,这些大客车的驾驶员也都知道停车违规,每次他出勤的时候,这些司机都会主动将车开走。

  “我到那之后,很多大客车都开走了,就一辆长春到怀德的大客车没动地方,我就上去劝说驾驶员,说这地方不让停车,但对方表示司机吃法去了,就不开走。”李光说,本着人性执法的原则,每次他都会主动将违法停车的车辆劝走,实在不听从交警指挥的,他才会进行处罚。“因为附近有停车场,这些车停在路边就是图方便,但他们方便了,交通就堵塞了,我们经常劝司机将车停到停车位里面,处罚不是目的,主要是为了市民方便出行。

  令人没想到的是,就在李光掏出执法仪准备拍摄取证之时,大客车的女车主突然冲了上来,不断对他进行推搡,并且出口辱骂交警,阻挠交警的正常执法。在撕扯过程中,李光的腰带被撕坏,面部也被挠出了血迹。最终,李光将该女子带到了和平大街派出所,并将自己执法记录仪上的内容交给了值班民警,目前,该女子因涉嫌妨碍公务已经被刑事拘留。

  现场还原 交警正常执法却遭打骂

  16日上午,新文化记者从绿园大队获取了当事民警李光所佩戴执法记录仪拍摄的视频资料,该记录仪清晰的记载了女子阻挠民警执法到民警将女子带到派出所的全部过程,整个过程中女子情绪激动,但交警始终文明执法。

  视频始于15日上午8点23分07秒,视频中一名年龄在四五十岁的红衣女子一上来就揪住了民警的腰带。

  “你凭啥照相啊?”女子大声喊着,并且开始向后推搡交警,镜头开始来回晃动起来。

  “你别推我啊。”李光用手挡着红衣女子的手。

  “我就推你,咋的啊,现在就给你领导打电话。”说着,女子拽住了李光的警用腰带。

  “你别拽我,别推我。”李光再次劝说。

  “就推你能咋的,就推你能咋的,就我说的,推你能咋的?”女子一边说,一边用手反复的推搡着李光,并且阻止李光用执法仪取证。

  “我告诉你,你这种行为是妨碍公务啊。”李光严肃的告诫该女子。

  “哪天没有停车的,你到这得瑟啥来了,走走,找你们领导,让你别**照相,非**照。”此时,李光的警用腰带已经被拽坏,而一旁围观市民提醒李光,他的脸部已经被挠出血了。

  “你这是干啥啊,赶紧消停的,你这是犯法……”从视频上看,此时一旁已经围了不少群众,大家也在劝说红衣女子,但该女子始终不依不饶,阻挠着交警执法。

  女子闹了约十几分钟后,主动坐上了李光的警车,要求李光带她去交警队,随后李光开车带着该女子径直来到了附近派出所报案,在派出所内,该女子依然高声喊叫,并声称警察打人抢东西,李光向民警表示,自己整个执法过程都被执法记录仪记录了下来,直到民警接过记录仪,整个过程都完整录了下来,从始至终,李光并没有辱骂或者反击。

  民警:文明执法背后需要更多市民理解

  “当时觉得挺憋屈的,但也习惯了,执法过程中经常遇到老百姓的不理智行为。”李光说,自己在执法过程中,有一些市民不理解,有时情绪激动,经常会发生一些推搡行为,受伤也是经常的事。“现在提倡文明执法,但遇到不讲理的市民,我们也实在有些无奈,如果没有执法记录仪,有些事更是百口莫辩。

  绿园大队车宣科科长王浩表示,通过这件事,可以看出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的确存在难度,一些不理智的市民会暴力阻挠民警执法。“民警执法不容易,在执法过程中肯定会损害个别人的利益,但这是为了更多市民的利益着想,民警的工作是法律的执行者,希望市民多多理解,同时呼吁更多市民,法律是严肃的,一定不要暴力抗法。

  相关链接一

  袭警 加重处罚

  在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之前,袭警行为均按妨害公务罪论处,即“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而在今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之后,“妨害公务罪”增加了第五款,即“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这里所指的“第一款”,内容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也就是说,“袭警”会比袭击执行公务的其他公职人员加重处罚!但这绝不是说,“袭警”最多只判三年,对于故意伤害正在执勤的警察,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是可以按“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论处的。

  相关链接二

  2013年 12327名民警受侵害

  近年来,不光是交警,民警、武警等执法人员遭受暴力袭击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公安部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以来,全国已经查处的袭警侵警案件年均递增1000起以上,受侵害民警人数更是跳跃式猛增,2010年受侵害民警7268人,到2013年猛增至12327人,上升70%,其中牺牲23人、重伤44人。  (王跃 编辑/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