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残疾学生家庭困难残疾人子女铺平求学路
22.10.2015 16:21
本文来源: 长春市人民政府
日前,记者从市残联获悉,今年,我市共资助残疾学生及家庭困难残疾人子女553人,累计发放扶残助学金219.7万元。
据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00年起,我市开始向残疾学生及家庭困难残疾人子女发放扶残助学金,不同程度地减轻了残疾人学生、家庭困难残疾人子女的升学压力,为其铺就了更加平坦的求学之路。为不断加大扶持力度,今年,省残联和省财政厅联合出台新的《吉林省扶残助学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了扶残助学金资助标准 。
据了解,从今年起,对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及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年按照本科及本科以上5000元、专科3000元、中专2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资助;对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家庭困难残疾人子女,予以一次性学费资助,资助标准为本科及本科以上每人5000元、专科每人3000元、中专每人2000元;对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残疾人,在课程全部修完、取得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的当年,给予一次性资助学费2000元。(记者祝书琳)
本文来源: 长春市人民政府
22.10.2015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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