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百万玛莎拉蒂送修6次 吉林省消协:可以要求退车

07.01.2015  10:43

2014年12月31日张先生向本报反映,他购买的一台总价超百万的玛莎拉蒂吉博力,在购买不久就发现刹车有尖叫声,此后,在8个月的时间内,多次送到4S店维修,其中刹车系统配件已经更换2次,没想到的是老毛病还不知道解决没有,新毛病又出现了。无奈之下张先生要求退车。

东亚讯(记者  刘瑛)   时隔近一周,张先生是否成功退车?6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跟进采访。

商家:

异响不会影响安全性能

6日,记者联系到长春尊荣亿方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郑经理,对于张先生退车的诉求,他表示目前是退不了的。

他说,“此前对于这辆车存在刹车有异响这一问题,我们是承认的。但张先生认为,这个异响已经威胁到他的人身安全了,而实际上,我们通过检测和维修等技术判断,这种异响对刹车的制动距离和实效性都不会产生影响。虽然确实是对客户在用车体验上造成了困扰,但对驾车安全是不会产生影响的,我们已经对他的车辆整套的刹车系统进行了二次更换。但由于张先生的个人原因,到目前还没有试车。”

此前张先生也担心,即使这次修好后,以后车辆还出现问题且超过质保期,这又该怎么办呢?

郑经理表示,此前在和张先生沟通时,他也曾说想要商家做个保证,“但是这对我们来说是没有任何依据的。所以无法做保证。”

而且经过这次维修,厂家技术组给出结论说这台车的这个毛病应该是得到了解决。“如果在我4S中心承保范围内,一定会处理的。”

而至于延保,郑经理说,对于这件事他们会和厂家积极进行沟通,“但这件事情得有厂家来决定,我们是没有决定权的。”

消协:

换两次零件还有故障可退换

张先生的退车要求是否符合201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汽车“新三包法”的规定?记者就此咨询了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汽车“新三包法”第二十条对家用汽车退货的确有明确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出现制动系统失效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而在这条规定下也对出现的几种退车情况进行了明示,“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其中提到制动系统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根据这个规定,张先生就要看经销商对车辆更换的这两次制动系统零件是不是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的主要零件,如果是且累计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就可以要求退车。”

对于玛莎拉蒂经销商一再强调的“异响不会对驾驶的安全性产生影响,不构成退车的条件”,消协工作人员说,制动系统失效是必然可以退车的,但同时也规定了如果是质量或者性能故障累计更换2次,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的,也同样是可以退货或者更换的。这两个条件并没有从属性,符合其中一项就可以要求退换。

对于吉林省是否出现过家用汽车退货成功的案例,她表示,暂时还没遇到这样的情况,“在国家出台汽车‘新三包法’规定后,不少4S店的人专门就此规定进行了学习,他们研究规定相对更为透彻,对于不符合三包要求的车辆,他们是不会给退车的。”

而对于是否能延保,她表示目前没有相关具体规定,“消费者只能和商家进行协商。”

在张先生出示的“维修结算单”上,记者看到两次更换的零件,均是刹车片和刹车盘,后一次更换零件时还更换了前部制动钳。对此,张先生表示,会对照一下厂家的三包凭证上的明细继续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