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表决有关人员免职议案

23.04.2015  11:15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22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及说明、市政府关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内司委关于提请作出《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决定》的议案及说明;听取和审议了《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徐建一辞去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听取了有关人员任免职议案,表决通过了有关人员的免职议案。

  第一次全体会议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有关议程及《关于长春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立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进行了分组审议。

  分组审议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树国主持召开了常委会主任会议,认真听取了分组审议情况的汇报。

  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决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有关人员的任职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树国,副主任龙华、王宁、陈克信、杜剑,秘书长吴强及委员共43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闻弘主持会议。

  副市长李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德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海胜,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部分公民旁听了全体会议。(张冬梅  王鑫  记者  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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