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小额担保“贷”动创业梦

07.04.2015  16:04

2010年以来,榆树市人社局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的创业扶持作用,依托政策热心抓发放,立足职能真心抓管理,创新思维耐心抓回收,使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形成了“放、管、收”的良性循环,开创了创业扶持工作的新局面,推进了“创业型”城市创建进程。截至2014年末,榆树市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 409万元,扶持1 879人实现成功创业,带动就业、再就业和转移就业1.2万人,贷款回收率达到100%,工作中榆树市人社局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严明政策,规范操作,热心抓好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

榆树市有农村剩余劳动力在20万人以上,城镇失业人员超过2万人,面对大量的创业人员人员对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的需求,榆树市采取基层推荐,部门把关,统一审核的方式严守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政策。对城镇失业人员创业,采取由社区推荐,街道把关,人社部门审核的办法,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真正落实给哪些有创业困难的残疾人、退伍军人和大龄创业困难人员,落实给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等创业困难群体;对农村妇女创业,采取由乡(镇)街推荐,妇联部门把关,人社部门审核的办法,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真正落实给哪些有创业困难的农村妇女。在贷款办理中,榆树市严密程序、规范运作,协调配合,形成了“人社局牵头抓,就业部局具体抓,乡(镇)街、妇联、工商、银信部门积极配合”的高效运作机制。每发放一份贷款,榆树市人社局都协调各乡(镇)街、妇联、工商、贷款银行等部门对创业人员创业真实性、营业执照真实性进行认真核实,对创业人员和反担保人员个人征信等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核实调查完成后,迅速完善贷款手续,进入贷款办理程序,贷款银行与人社局联署办公、分工明确、认真细致、操作规范、协调一致,确保7个工作日内贷款发放到户。

强化培训,突出指导,用心抓好贷款发放后的服务管理

在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创业扶持政策中,榆树市不把发放小额担保贷款作为创业扶持的最终任务,而是把创业人员能成功创业,实现长期稳定创业,带动他人就业为目标,积极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后的创业培训和指导服务。

一是对接受小额担保贷款的创业人员开展创业培训服务。根据创业人员创业能力偏低,创业成功率不高的情况,采取发放小额担保贷款与接受创业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创业人员实施培训,通过培训使创业人员提高创业能力,增强创业成功率和促进企业改善。二是对接受小额担保贷款的创业人员和创业企业开展创业指导跟踪服务。对创业过程中因经营管理不完善出现的企业不景气和面临破产等情况,及时进行创业指导,帮助创业人员尽最大努力扭转企业被动局面,促进创业人员最终实现成功创业和稳定创业。

2010年至今,榆树市通过抓好贷款发放后的服务工作,使1 552名接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的创业人员免费接受了创业培训服务,1 289人实现了成功创业(其中1 027人实现了长期稳定创业),带动就业4 127人,创业成功人数占接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总人数的69%,占接受创业培训人员总数的83%,有128名创业人员通过接受创业指导服务,使创业企业扭转了经营不景气的被动局面,实现了成功创业和长期稳定创业。

跟踪服务,注重引导,耐心抓好贷款到期的回收服务。

为使小额担保贷款得到足额回收,榆树市人社局主要采取了跟踪管理、积极引导的方法,耐心抓好了贷款到期的回收工作。

一是对接受小额担保贷款的创业人员和创业企业开展跟踪服务。随时掌握创业企业的经营状况,对因创业项目选择不当或经营不善而停业和破产的创业企业进行破产确认,对创业人员是否再创业或破产后生活、就业等状况做到全面掌握。一方面为再创业者继续开展指导服务,另一方面为贷款到期催收还贷奠定信息基础,避免出现因创业失败,贷款发放部门与创业人员无法联系,影响小额担保贷款回收现象。

二是对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创业人员开展积极思想引导。引导贷款人树立到期还款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树立到期还款的人格理念、信誉理念。纠正和转变个别创业人员贷款到期后不愿承担责任、不愿及时偿还贷款的抵赖思想,促进贷款人如期还款。

三是对因创业失败无力偿还或偿还贷款有困难的创业人员开展提前介入提醒。提醒其早准备、早筹款、早还款,避免出现到期束手无策的情况。同时也打消贷款人想推脱、逃避的思想观念。2012年以来榆树市人社局共对35名创业失败人员实施了跟踪管理,对11人进行了到期还贷引导,对8人进行了提前介入,提前还贷提醒,取得了贷款回收率达100%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