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居民楼外建电梯想开宾馆 没有手续被责令整改

18.03.2015  11:11
刚刚在外墙装好的铁制楼梯。

  “这建完楼梯还不算完,怎么又建起了电梯呢?”市民王先生家住在威海路附近安华美郡小区8栋,从去年秋季开始,他发现自己家这栋楼楼体东侧1层到5层每一层都开了个门,随后还搭起了架子。他一打听原来是有人要在此开宾馆,为方便营业,在整栋楼梯东侧外面建起了楼梯和电梯。

  王先生说,开宾馆的业主是1单元的,该栋楼每层一梯两户。他了解到,只有一楼和二楼是该户业主自己家的,三楼到五楼是租的,六楼因为价格没有谈妥没租成。王先生家住在2单元,他不仅担心建电梯过程中对楼体承重造成隐患,还怕宾馆营业后,入住人数太多会有火险隐患。

   自称电梯有审批手续

  独立电梯不影响承重

  17日,记者来到该小区,距离8栋1单元10多米就听到了施工的声音。走近一看,靠近该栋楼楼体东侧,每层都开了两个门,已经装好室外楼梯用一个门。另一个门附近搭好了架子,有两个工人在一楼施工。工人告诉记者,这个架子是为了装电梯用的。

  记者绕到这栋楼南侧,看到了一位戴眼镜的男子辛先生,他就是这家宾馆的老板。辛先生说,这栋楼1单元从1楼到5楼产权都是他个人的,一共800多平方米。“开这么大的店,不可能没有手续。”他表示,自己开宾馆、建室外电梯及房屋内的装修已经投入了150多万元了,是经过经开区规划局审批的,有审批手续。至于反映此事的居民提出的楼体安全问题是完全不必担心的,因为在建的电梯是独立的电梯,跟楼体没有多大承重关系。

   物业公司同意电梯建设

  17日14时许,记者联系了负责该小区的物业公司的刘经理。刘经理表示,物业公司对8栋开宾馆的业主自建电梯的行为是知情的,因为该楼是居民楼,考虑到宾馆营业后可能顾客较多,不可能让宾馆的顾客共用居民楼的楼梯。为了符合建宾馆的消防要求,必须有自己的楼梯和电梯。据该业主说,已经有相关工程师来测评过了,业主已经拿到了城建部门的审批。

   无审批手续 已下整改通知书

  该宾馆自建的电梯到底有没有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呢?经开区规划局审批科的王姓工作人员给出回复,他们根本没有接到过该小区该位置的申报申请许可。若该业主能拿出许可件,并且有落款人名及单位,该许可件才是有效的。

  据相关规定,规划许可需由土地房屋所有者提出申请,对娱乐、服务场所,有防火规划、居住设计规划、日照规划等规划审查,不做单独审查。如果消防部门对该经营场所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那么其要进行整改,合乎要求后才可营业。

  记者又将此事反映给经开区规划局规划监察大队,负责该区域的一位李姓工作人员表示,对该业户自建电梯的行为,该大队已经发现并且已经下达了《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待获得相关许可才可继续施工。因为开宾馆涉及到室外的电梯和室内的装饰装潢等建设,需要规划、消防、安全、市容等多个相关部门的审批,目前他们已经对电梯建设叫停,并且将其列入重点监察部位,每天进行巡查。

   自建电梯开宾馆 需得邻居同意

  记者咨询了吉林刘继业律师事务所的商永辉律师。他表示,根据2009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业主以多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其行为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