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制定工作细节推动药品盲检工作顺利进行

15.07.2015  19:0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15年吉林省药品抽验计划》的通知要求,自6月20日以来,辽源所创新工作思路,在向四平所学习的基础上,全面推行药品肓样检验,制定了盲样检验的工作细节:一是制盲,购买了忙样检验专用包装用纸,统一盲样包装标识。抽调专人进行制盲工作,做到了一样一包制作盲样。同时填写“盲样检验样品登记表”,盲样封条覆盖了有关的药品信息。二是样品分发登记,由分发员在药品检验系统中覆盖部分信息,然后将两份盲样样品一份分发到主检科室,另一份做为留样。三是样品接收检验,检验科室对下发到本科室的样品进行仔细核对,由主任下发到每位检验人员,由检验人员按指定方法进行检验。

截止到7月10日,共完成盲样检验89个品种,122 个批次,涉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39 家。自开展药品盲样检验工作以来,未发生一起检查结果泄露现象,确保了药品检验工作的权威性,有效防止了检验环节的以检谋私,有效维护了药品检验工作的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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