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法制报:前郭检察院积极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

19.11.2014  12:41

  □上官书怀

  近年来,前郭县人民检察院结合本县实际,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社区矫正监督方式,积极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

  一是在在矫正机构内设置检察官办公室,积极协调司法行政部门及社会力量,共同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依法监督本辖区社区矫正人员的刑罚执行情况。检察官办公室充分利用司法行政机关建立的“手机监控平台”,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实时监督。

  二是推行检察制度,在定期检察与不定期检察相结合的基础上,检察人员每季度在辖区内各司法所驻所办公一日,深入基层司法所、社区、村屯及矫正对象家中开展经常性监督工作,重点对监外服刑人员交付执行情况、社区服刑人员是否遵守刑罚执行有关规定情况、矫正工作制度、措施和活动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情况及帮教、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情况进行同步检察监督。

  三是与矫正对象签订帮扶协议。如检察院干警在走访中发现居住乌兰图嘎镇的高长胜、邢红星两名矫正人员家庭生活极度困难,因两人之前所犯的过错,村民对他们多投去鄙夷的目光,唯恐避之不及。检察机关将这两个特困户作为重点矫正帮教对象和重点扶贫对象,为他们捐助了大米、面粉、豆油等生活必需品,鼓励他们要勇敢的站起来,洗心革面,靠勤劳致富。

  四是正确运用检察建议。我院正确运用检察建议职能,建议法院对脱管的3名社区矫正人员收监执行,保证了社区矫正适用的质量。对确有悔罪表现、社区群众反映较好的社区服刑人员建议进行奖励,对不遵守社区矫正工作规定的服刑人员建议予以惩戒。针对社区矫正工作偏差及时提出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