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会议精神
1月6日,省检察院召开2021年第1次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伊君主持会议并研究部署落实措施。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伊君主持会议并讲话
尹伊君检察长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内涵丰富,为我国新时期相关工作开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筹谋划各项检察工作部署,以新的气象开展各项工作,为“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开好局。
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部署好新时期检察工作,尹伊君检察长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全省检察机关要切实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能力,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把握新发展格局,树立新发展理念,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对照此次最高检巡视整改提出相关问题,认真检视,不断进行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同时,要对标对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的标准,高质量高标准开好省检察院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二要扎实做好涉农检察工作。全省检察机关要按照中央、最高检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把支持我省扛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重任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切实落实扶贫领域涉案资金快速返还机制,深入开展“黑土地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加大“涉农”申诉案件的公开听证力度,积极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以聚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聚焦粮食安全、种子安全、土地保护,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全面、全方位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为做好我省“三农”工作、加快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三要以新理念引领检察改革。全省检察机关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深改会上提出的“四个结合”要求,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入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坚持开放、动态的考评理念,及时把中央、最高检和省委的各项部署要求,以及“十四五”我省检察工作规划不断纳入到考评体系中,用检察官业绩考评这个“指挥棒”,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着力加强制约监督体系改革,进一步明确检察官的司法办案责任,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责任,健全“捕诉一体”背景下刑检内部制约监督机制、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案管部门对案件从“入口”到“出口”的集中统一监管机制,促进检察权规范运行。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议题。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出席会议,非党组成员的院领导、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省检察院培训学院院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