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检察院“互联网+”新模式深化检务公开

14.10.2015  17:04

  梅河口市检察院不断强化“互联网+”思维,树立主动宣传、立体传播理念,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检察动态宣传、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提高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

  掌上预约平台方便律师阅卷。今年3月,该院建立案管中心微信查询平台公众号,利用微信公众平台为律师提供案件查询、预约阅卷。律师和代理人通过手机微信添加账号名称或者扫二维码,就可以随时和案管工作人员进行沟通,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律师接待工作受到广泛好评。

  官方微博传递检察正能量。今年年初,该院官方微博“正义梅河口”正式运行,该微博以文字、图片等形式发布检务信息、宣传检察文化,向社会各界发布检察机关职能、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开展诉求引导。该院通过微博拓展检民沟通联系渠道,与网友形成良性互动,微言简语点滴之间传播正能量。

  案件信息公开扩大群众知情权。梅河口市检察院自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利用互联网全面推进重大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办案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由业务科室和案管中心把好案件信息公开第一道关和最后一道关,确保每一份在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公布的文书严谨、规范、及时、准确,实现了“要我公开”到“我要公开”的转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