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从“躲着走”到“迎上来”
吉林:抽样评估精准施治引发“预约效应”
孙峰松 孙淼 王彦东 高原
五月,吉林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第三轮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该院派出3个评估组,对17个基层院、3个市级院和省院刑事检察部进行总体评估,同时对最高检去年评估的4个基层院进行“回头看”。
“2014年刚开展抽样评估时,基层院都躲着走,生怕‘中标’。现在基层院主动申请接受评估,欢迎评估组帮他们找问题、查原因。”谈起抽样评估的变化,吉林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陈凤超这样说。
抽样评估全责任、无死角、全覆盖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早在2012年,吉林省检察院新领导班子就强调,检察事业发展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希望也在基层。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在省院党组召开的基层院建设专题会议上提出:“是否重视基层基础建设,是衡量领导干部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尺,各级院‘一把手’要牢牢记在心上,抓在手上……”
2013年,在充分调研基础上,该院制定了《吉林省检察机关2013-2017年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工程规划》,成为统筹强化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总纲领。
2014年,该院决定借鉴最高检抽样评估模式,用4年时间把全省86个基层院全部评估一遍,通过全面评估来查找问题、补齐短板、总结经验、实现提升。同年,组织了第一轮抽样评估。
2015年,该院把省院各部门和市级院也纳入抽样评估范围,同时从上一年度被评估院中随机抽取部分院,开展“回头看”,检验评估后的工作改进情况。
“抽样评估着眼于吉林实际,紧密结合全省检察机关当前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一年一个主题,实现一年一个台阶。”吉林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刘星说。
至此,吉林省检察机关抽样评估形成了检察长牵头抓总、政工部门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局面,实现了三级院全责任、无死角、全覆盖。
2014年制定的《吉林省检察机关开展抽样评估工作方案》提出,在全省86个基层院中随机抽取20个院进行抽查,参加评估工作组的人员从没有参加评估的院中抽调,采取各地区交叉评估的方式。
这个方案刚一出笼,就遇到阻碍。一些基层院害怕被抽到,想方设法规避抽签,有的甚至找到省院组织评估的部门,请求“下一次再参与评估”。
吉林省检察院领导班子分析讨论认为,基层院怕被抽到,表面上看是害怕被揭短、亮丑,背后的原因正是基层院自身建设不规范、不自信,是基层基础建设薄弱带来的反应。
对此,省院针对抽样评估工作向基层院作了说明,告知大家评估工作不是为亮丑,而是要补足基层基础建设的“短板”。同时,也要求评估组成员不能只“挑刺”,更要多“栽花”。
记者在评估工作人员苏莉娜的记录本上看到了这样一些评语:“公诉书没加盖个人名章”“资产管理无规定列表,出库登记不明确扣1分”“检委会笔录没有入卷”……这是日前她参加对洮南市检察院的评估中记下的问题。
“我们把查找出的问题分为一般性、轻微性和严重性问题,‘一般’类乘以系数1,‘轻微’类乘以系数0.2,‘严重’类乘以系数2,得数相加为问题总数。”苏莉娜介绍说,“这样使评估更加精细化、科学化,同时保证了抽检单位之间的公正。”
“对你们查出的问题,所在院的领导不认账怎么办?”记者问。
“按照程序要求,发现问题后,我们要与当事人、所在处(科)室领导、分管领导沟通,直接指出问题所在,并对问题进行认领,帮助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而后报省院汇总。”苏莉娜说,“但我们评估严格审慎,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基层院对评估结果不认账的事。我们的出发点是帮助基层院发现问题、化解矛盾,而不是只挑毛病。”
推动基层院工作落实是抽样评估的一项重要使命。2015年,吉林省检察院重点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评估,查找出司法不规范问题14619处,为全面整改提供了依据;2016年,他们重点结合检察改革推进情况和司法规范化工作,做到边评估、边规范、边推进改革。
“查出问题不是目的。如何通过评估传导压力,促进各院自查整改,切实发挥抽样评估的辐射作用,这才是评估工作的重心所在。”陈凤超说。
在督促整改中提升基层院建设水平
2015年6月,吉林省检察院评估组在对某县检察院进行抽样评估时发现,该院在审查批捕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时,在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的情况下,承办人既没有提审犯罪嫌疑人听取其辩解,也没有听取辩护人意见。
发现这一问题后,评估组当场指出这一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没有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和辩护人的合法权益。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检察长当即表示纠正错误。该院领导表示:“这个案子让我们出了一身冷汗,如果程序出了问题,可是要“吃不了兜着走”。好在评估组发现得早,并帮我们趁早解决了问题。”
“第一年评估时大家心里都没底,有问题都藏着掖着,怕问题暴露出来挨批评。后来我们认识到,省院评估实际上是帮我们把问题找出来,谨防把问题留在身后。”柳河县检察院检察长闫树龙说,“这两年的评估工作抓得准、抓得实,真正触到了痛处、治到了患处。”
以评估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抽样评估已成为吉林检察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抓手。2015年11月,吉林省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全省政法机关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推广了检察机关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的经验。该院还先后两次在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上介绍经验。今年以来,评估组将检察改革后发现的有待规范问题反馈给省院相关业务部门,省院据此研究出台了3份指导性文书,促进基层院业务工作规范化。
记者了解到,在今年抽样评估前,有3个基层院主动递交申请,请求今年参加评估。
“从‘要我查’,到‘我要查’,抽样评估带来的变化,不仅是基层基础建设的转变,更带来了基层干警精神面貌的变化。”通化县检察院检察长孟若萍说,“作为基层院,早评估早受益,早发现问题,问题就越少,基层院建设水平就能得到大的跃升。”
原载于5月10日《检察日报》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