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查获一起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案件
08.01.2015 17:34
本文来源: 林业厅
在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期间,桦甸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大队联合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部门主动出击,迅速行动,成功查获一起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案件。
2014年12月28日,桦甸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桦甸市北台子动物交易市场出售国家保护鸟类,公安大队立即联系市林业局动保部门并立即赶赴现场。执法人员看到了装在三轮车上的鸟笼和正在交易的违法嫌疑人。着便装的两名执法人员上前佯装买鸟,发现共有7只野生鸟,嫌疑人称其中1只为鸟鹰。后经动物保护部门专业人员鉴定该“鸟鹰”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隼,俗名鸟鹰,另外6只蜡嘴雀为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经调查,违法人牟某供述自己在北台子北山利用捕鸟工具将红隼猎捕,次日拿到北台子动物交易市场进行出售的事实。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范英利)
本文来源: 林业厅
08.01.2015 17:34
《民法典》: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典范性准则
改革开放后,林业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16号)
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