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县宏观调控促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09.02.2015  12:46

当前,国家房地产业持续低迷,柳河县县委、县政府主动适应新常态,加强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2010年以来,柳河县房地产业为全县实施投资拉动战略、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城乡就业、培育壮大税源做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大力实施老城区改造和暖房子工程,将老旧楼院纳入集中管理,居民现有住房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使得居民更换住房的心理预期降低,刚性需求不断减少。2014年以来,房屋销售价格持续走低,供过于求的问题较为突出,给开发企业带来较大资金压力。为确保全县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县委、县政府着力实施宏观调控。

严控项目审批。放缓房地产开发步伐,停止土地供应,调节市场供需结构,实施有序开发。今后,除城市棚户区改造外,不再审批一般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规范优惠政策。全面停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建设中的税收、土地出让金和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返还等优惠政策。今后,各种房地产开发一律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确保开发企业依法合规缴纳税费。

调整棚户区改造安置模式。所有棚户区改造房屋不再进行货币补偿,实施就地和异地安置相结合,安置房屋主要以现有闲置开发楼盘为主,进一步消化现有闲置商品房,缓解开发企业资金压力,实现棚户区改造和房地产开发互利双赢。

加快在建项目建设。确保投资28亿元的水岸公馆、山水名苑、银河郡府、松苑花园等7个项目全部竣工。加快棚户区改造回迁楼建设进度,保证回迁户按时回迁。完善供热、燃气、供水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合理规划新建楼盘公交线路,强化新建小区物业管理,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健全高层建筑电梯等公共设施维修保养制度,确保居民正常生产生活,提高楼盘入住率。

提高金融放贷能力。工行、建行、中国银行、吉林银行和住房公积金柳河管理部等金融部门创新金融产品,拓展群众按揭贷款放贷领域,加大服务扶持力度,破解居民购房资金难题。

鼓励农民向县城转移。认真落实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医疗保险等配套政策,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进城农民合法权益,享受与市民同等的服务和社会福利,切实让农民群众能进城、愿进城和常住城,刺激房地产消费,真正实现人的城镇化。通过政府科学调控,力争三年内,全县房地产业供需趋于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