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30.03.2017  16:39

      柳河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根据中共柳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清明”节日临近,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

        中心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清明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紧盯清明节这一重要时间节点。节日期间,倡导文明祭祀,严禁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或踏青旅游活动;严禁搞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或者低俗祭祀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参与高消费休闲娱乐活动;严禁借举办追思会、茶话会、联谊会等名义用公款宴请聚餐、赠送礼品;严禁酒后驾车;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会馆;严禁值班饮酒、空岗和接待群众态度蛮横无理。

        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发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又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要强化追究问责,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要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因“四风”问题受到纪律处分的,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地在本系统内通报曝光,进一步传导压力,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