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原住村庄拆迁地名不存在 补办身份证遇难题

05.11.2015  11:45

前几天,市民宋女士将自己的身份证弄丢了,她到派出所补办时却被告知身份证上的地址“南关区曙光村”已经没有了。想补办身份证,只能将户口迁到现在住的地方。

4日10时许,记者联系了浦东路派出所的户籍民警。她表示,宋女士户口所在地“曙光村”已经变更,村子解体了,原有村庄拆迁。这个地名已不存在,因此无法受理补办业务。宋女士想补办身份证,建议她将户口迁到现在居住地。

当日,记者又咨询了 长春 市公安局户政科。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宋女士是将户口迁移到自己现居住地,现在的房产是以她的姓名购买的,那么只需拿房产证就可办理,不需出示身份证原件。而宋女士是想将户口迁到其丈夫的户口上,属于夫妻投靠,就需要身份证。考虑到宋女士情况特殊,建议她将该情况详细地与现居住地派出所沟通,争取特事特办。

长春晚报 记者 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