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刻公章伪造公文 女村主任骗贷款公司60万

01.12.2015  11:01

  近日,昌邑公安分局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件,龙潭区乌拉街满族镇下辖某村一女村主任通过伪造公文证件、雇人冒充担保单位法人代表等手段,诈骗小额担保贷款公司60万元。

 

  11月30日,昌邑公安分局莲花派出所民警郭庆向记者介绍了案情经过。

 

   假托“三家联保” 骗贷60万

 

  今年上半年,莲花派出所接到辖区内一家小额担保贷款公司报案称,2013年,龙潭区某村委会主任苏某(女)利用“三家联保”,从贷款公司贷款60万元。贷款公司最初不了解情况,对苏某提供的证件信以为真,履行了正常的借贷手续,贷款期限为两个月。可是贷款到期后苏某没有能力偿还,贷款公司遂到法院起诉,法院找到3家联保公司,要求他们替借贷人偿还贷款。3家联保公司的法人代表却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情,借贷手续上的签名盖章并非这三家公司所为,贷款公司方知被骗。

 

   民警连日蹲守 抓获犯罪嫌疑人

 

  接警后,昌邑公安分局莲花派出所民警立即着手侦查,将被骗的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相关借贷手续进行了文件检验,并找来3家联保公司的法人代表带着单位公章前来比对,发现苏某提供的公文证件是假的。据3家联保公司的法人代表介绍,之前苏某曾经请他们为其做联保,到某银行办理贷款,但因条件不够借贷未成功,所以苏某手中留有可用于担保贷款的这三家公司的相关文书复印件。

 

  经过调查取证后,民警决定对涉嫌诈骗的苏某展开抓捕。

 

  根据相关线索,民警获知苏某家住龙潭区乌拉街满族镇某村,便多次到其家中追查蹲守,均未发现苏某踪迹。11月24日清晨,蹲守多日的民警发现苏某潜回家中,便果断出击将其抓获。

 

  经讯问,苏某对上述诈骗事实供认不讳。

 

   公章是私刻的 法人代表是雇来的

 

  警方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了解到,苏某任龙潭区乌拉街满族镇某村村委会主任,曾于2011年至2012年间,从本村农民手中收购粮食向南方倒卖,从中赚取差价。但经营过程中,因故造成了重大损失,拖欠农民粮款40余万元。农民为此到上级部门举报,曾任龙潭区人大代表的苏某于今年4月7日被暂时停止人大代表职权。

 

  拖欠农民大额粮款后,苏某为还债,想到了去银行贷款,于是找到了3家农产品公司为其联保,结果因资质不够,贷款未成功。苏某遂留下相关文书材料,想去小额担保公司进行担保贷款,因怕3家公司不再同意为其担保,于是私刻了3家公司的公章,并到劳动力市场上雇了3个人,假冒担保公司的法人代表,帮她到贷款公司签字,申请到了60万元的担保贷款。

 

  据苏某交代,她将其中的40余万元偿还了拖欠本村农民的粮款,另10余万元用于修建村内公路。原来,不知法不懂法的苏某寄希望于以修路为条件,换取该村所属一所小学校园的产权,变现后偿还贷款。因此事涉及产权纠纷,所以修建的村路目前尚未完工。警方将对此事进一步展开调查。

 

  目前,苏某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

 

  (江城日报记者/刘巍  编辑/王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