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纳税人10月持本人身份证在邮政网点可交税

11.09.2015  07:52

9月10日,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合作办税签约仪式在长春举行。三方在邮政代征税款、代开发票、文书送达等方面达成共识,确定建立长期的、稳定的合作关系。这意味着,无论在繁华的都市商业街区、居民社区,还是边远乡镇,纳税人均可以在附近的邮政网点享受到便捷的税务办理服务。

 

据介绍,通过前期在农安县的试点,预计在10月份左右该合作将在全省全面开展。届时,全省邮政的1277处营业网点即可办理代开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两类普通发票业务。办理者只需持本人身份证即可到邮政营业网点办理开票业务。代开金额单张发票销售额大于等于500元且小于等于20000元,同一纳税人在90天内申请累计最高开票限额小于等于20万元。而代征税款上,邮政部门代开发票的各项税额与税务部门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