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区地税局党组原书记、局长王茺被双开

03.08.2016  23:08

  近日,长春市纪委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茺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王茺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心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长春市纪委决定给予王茺开除党籍处分;由长春市地方税务局报请吉林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给予王茺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长春市纪委)